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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评价?
1、代议制的确立标志着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帝制国家建立起来,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挤身世界强国之列。
2、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3、军国主义传统得以延续,最终将德国和别国人民推入战争的深渊。好好看书!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什么?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保障书。宪法的基本出发点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从历史角度看,宪法是确认权利和自由的成果;
2、宪法的基本内容看,宪法的基本内容分为两大部分: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是保障公民的权利。
一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保护和促进哪些社会价值;
二是宪法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因素;
三是宪法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以上三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一体,共同构成宪法价值的完整内涵。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相结合的第一选择。经由宪法的二阶观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规范意义,并进入法律系统。这既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价值的题中应有之义。除"法治"之外,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富强""民主""文明""自由""平等""公正""敬业""爱国"等八种价值观内容;而"和谐""诚信""友善"三种价值观内容则隐含在宪法规范背后。这种显白和隐性的界分丰富了宪法蕴含的法治文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指引。
十九届二次全会提出来什么?
十九届二次全会提出来对宪法内容进行部分修改。中国***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 2018年1月19日,中国***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为什么说1787年宪法是选出来的君主制,杰裴逊也说是君主制的新版本,而且说他具有妥协性,是什么意思?
首先先纠正一下,1787年宪法本身是没法选举的,因此应该是说1787年宪法所确立的总统制是选出来的君主制吧?
说1787年宪法是选出来的君主制或者君主制的新版本,应该是认为宪法赋予了美国总统过大的权力。那么,1787年宪法究竟赋予了美国总统什么样的权力呢?
1787年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因此,简单来说,1787年宪法赋予美国总统的权力主要是五个方面,即元首权、行***、参与立法权、外交权和军事权。个人觉得杰斐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认为美国总统具有的权力过大,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首脑,同时又是对外***的代表,还是军队的最高统帅,而且还能参与立法。如果我们对比专制君主的权力,大概专制君主相对于美国总统,也就是拥有的是立法权,而非参与立法权吧。从这个角度来说,可以说,美国总统可谓是选举产生的最强有力的职位了。所以,才会有1787年宪法所确立的总统制是选出来的君主制,而杰斐逊直接就说1787年宪法所确立的总统制是君主制的新版本。
另外,这个问题的后半截,“说他具有妥协性”,感觉有点说的不清楚。个人理解是问杰斐逊为什么既说1787年宪法所确立的总统制是君主制的新版本,又说这一总统制有妥协性。接下来,我将尝试从这一角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的后半截。
虽然1787年宪法赋予了总统极大的权力,使得总统成为“选举出来的君主”,但是美国总统并不像专制君主那样具有无限的权力,全然没有制约。事实上,美国实行的是实行了一种“严格的三权分立”原则。美利坚合众国(联邦)的立法权、行***、司法权不仅分别属于国会、总统、最高***以及联邦下级***,而且它们之间的宪法地位是平行的,宪法没有规定一个最高权力机关、美国的制衡原则更强调的是:每一个机关在行使权力时,都需要其他机关的协助;每一个机关都拥有防止、抵御其他机关侵犯其权力的法律手段。通过这些安排,实现了不同权力之间的制约和平衡。简单来说,三权分立与制衡就像这一“三权相互制衡示意图”所体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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